1998年8月28日
由武汉有线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台、湖北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大型赈灾晚会《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在黄鹤楼公园西区举行。
1998年3月
黄鹤楼公园管理处成建制从武汉市园林局划归新组建的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997年
湖北省旅游局授予黄鹤楼公园“优秀旅游景点”称号。
1994年10月
由武汉电视台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大型电视婚礼节目——《十月婚典》开始在黄鹤楼前举行。
1993年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授予黄鹤楼公园管理处“双十佳(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1992年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授子黄鹤楼公园管理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国家建设部授予黄鹤楼公园管理处“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称号。
1992年9月7~11日
中国武汉黄鹤文化节在黄鹤楼公园 举行。中外宾客约3万余人参加了文化节。
1992年1月28日
白云阁落成开放。
1991年
国家旅游局授予黄鹤楼公园“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称号。
1991年4月
《崔颢题诗图》浮雕落成。
1990年9月10日
湖北省暨武汉市第十一届亚运会 “亚运之光”火炬交接仪式在黄鹤楼举行。
1990年6月
《九九归鹤图》浮雕在黄鹤楼公园落成。
1989年5月
武汉市人民政府为重建黄鹤楼工程树立纪功碑。
1987年11月28日
经全国评审委员会审定,中国建筑 业联合会授予黄鹤楼重建工程首届全国建筑行业质量最高荣誉奖——建筑工程鲁班奖。
1987年10月30日
国家邮电部发行《中国历代名楼》特种邮票一套,其中一枚票面的图案为黄鹤楼。
1986年5月
由中国作家协会武汉分会、《长江日报》社编纂的《黄鹤归来》出版,书中共收录诗、词、曲、赋、文170多首(篇)。
1985年
南楼重建落成开放。
1985年6月10日
黄鹤楼重建落成庆典隆重举行。省、市党政领导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负责人,以及群众代表共2000余人参加了庆典。11日,黄鹤楼正式对外开放。
1985年5月21日
武汉市创优工程办公室对黄鹤楼重建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确认该工程全部达到全优样板工程要求。
1985年4月
《黄鹤归来》铜雕落成。
为迎接黄鹤楼重建落成,由《光明日报》、《长江日报》、武汉作家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黄鹤楼征文”活动。4月27日又举办了黄鹤楼笔会,向全国80位著名老作家、诗人、书画家征稿,并邀请其中30位聚会江城赋诗撰文、题字作画。
1985年2月7日
黄鹤楼公园管理处正式成立。同年4月17日,经武汉市编制委员会[1985]060号文批复,黄鹤楼公园管理处列为县团级建制,人员定编200名。
1984年5月
武汉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黄鹤楼公园。同时开始筹组隶属于武汉市园林局的黄鹤楼公园管理处。
1984年5月1日
湖北人民出版社根据湖北省图书馆 馆藏孤本影印的明万历本《黄鹤楼集》出版发行。
1983年4月7日
岳武穆遗像亭、古郢州城垣被列为武汉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1982年11月20日
中共武汉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确定:将重建黄鹤楼列入全市5年内要办好的10件大事之一,保证黄鹤楼顺利建成开放。
1981年10月22日
黄鹤楼重建工程正式破土动工。
1981年4月4日
重建黄鹤楼办公室向武汉市人民政府呈交《关于完成重建黄鹤楼开工前准备工作的报告》。该《报告》抄报省、市有关领导人后,省长韩宁夫专题批示“同意‘黄办’意见,设计班子不散。给点经费,做一点准备工作”。由此启动了 重建黄鹤楼工程。
1981年初
鉴于国家继续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重点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的决定.湖北省计划委员会通知黄鹤楼工程停建。
1980年8月
黄鹤楼筹建的日常工作由武汉市文物管理处移交给武汉市园林局负责,双方负责人正式办理移交手续。武汉市副市长王杰负责领导黄鹤楼重建工作。
1980年6月20日
湖北省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复《重建黄鹤楼计划任务书》。
1980年5月31日
武汉市计划委员会向湖北省计划委员会报送《关于上报重建黄鹤楼计划任务书的报告》。
1980年3月27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呈交《武汉市政府报送黄鹤楼工程计划任务书》。
1979年12月6~8日
国家建设委员会设计局邀请国家文物局、城建总局、故宫博物院等9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先后5次讨论座谈重建黄鹤楼的有关问题。
1978年5月18日
中共湖北省委召开常委会,听取筹建黄鹤楼的情况汇报。省委领导指示,在设计工作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以集思广益。
1977年10月29日
中共武汉市委向中共湖北省委报送《关于“八七”会议会址、“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旧址、烈士陵园、黄鹤楼旧址复原和修建工作筹备方案的请示报告》。《报告》认为“黄鹤楼旧址筹备工作已有充分的准备,可即开始动工兴建”。
1977年2月27日
中共武汉市委向中共湖北省委报送《关于重建黄鹤楼投资的请示报告》,提出黄鹤楼全部建成约需300万元。后经省委研究决定“黄鹤楼要修,但要列入国家计划。今年暂不修建”。
1976年6月3日
中共武汉市委批准成立武汉市黄鹤楼筹建领导小组,下设武汉市革委会重建黄鹤楼筹建办公室。1980年,该办公室更名为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建黄鹤楼办公室。
1975年12月27日
根据武汉市革委会文化局提交的《关于重建黄鹤楼选址的意见》,中共武汉市委决定黄鹤楼按清式楼重建。
1959年10月31日
武汉市人民委员会第13次市长办公会议重新研究黄鹤楼的重建问题,并责成武汉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在次年10月1日前完成黄鹤楼重建工程。
1958年4月5日
武汉市人民委员会第14次全体会议通过武汉市文化局上报的专题报告《关于重建黄鹤楼的意见》。
1957年9月
毛泽东视察武汉长江大桥建设,听到计划重修黄鹤楼时,对陪同的王任重说:“应当修,这是历史古物。”事后国家铁道部即拨款80万元作为重修黄鹤楼的经费。
1956年11月15日
胜像宝塔被列为湖北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1956年7月27日
武汉市人民委员会同意成立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
1956年4月13日
武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根据武汉市人民委员会指示,邀请湖北省文史馆、武汉市参事室、武汉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铁道部大桥工程处等单位座谈重建黄鹤楼问题。
1955年
在胜像宝塔拆迁过程中,从塔室内清理出一铜瓶,瓶底刻有“洪武二十七年岁在甲戍九月乙卯谨志”,瓶腹刻有“如来宝塔,奉安舍利。国宁民安,永存佛庇”。
1955年2月中旬
经勘测,国家铁道部大桥工程处决定长江大桥建设工程线路途经蛇山西段的黄鹤楼故址景区。4月20日,其向武汉市人民委员会等提出“黄鹤楼搬迁中的几个问题请迅予解决”。
1951年6月17日
武汉市文化局根据中央关于查勘修葺名胜古墓的指示,向武汉第一文化馆发出通知,要求该馆就近查勘黄鹤楼风景区和陈友谅墓,以报中央拨款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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