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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黄鹤楼旅游工艺品设计大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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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日期:201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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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黄鹤楼历史文化,以充满创意特色的旅游工艺品为载体,提升名楼品牌形象,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满足游客不同层面的旅游消费需求,特举办“首届黄鹤楼旅游工艺品设计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名楼精品、创意无限”为主题。紧紧围绕黄鹤楼文化、景观、旅游元素,自主命题设计,不限产品类别。通过不同视角和产品形式,对黄鹤楼文化旅游产品进行全新的创意和定位


二、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

(二)协办单位:长江日报


三、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2013年 3月1日——2013年4月30日

(二)作品评选:2013年5月1日——2013年5月31日

(三)作品颁奖:2013年 6月10日


四、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作品征集对象不限。凡从事或热爱旅游工艺品设计、开发、生产的企业、设计师、设计爱好者及海内外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赛。 


五、作品要求

(一)设计原则

1、标识性:具有鲜明的黄鹤楼特色和城市地域特色,体现黄鹤楼特有的文化元素,能迅速与其他类别的旅游产品相区分。

2、工艺性:在包装和产品实体上体现出一定的工艺美术价值,符合游客对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馈赠礼品等的审美和消费需求。

3、创新性:保证原创性,设计新颖,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创意独特、造型新颖、绿色环保、美观实用的特点。

4、市场性:作品需考虑旅游工艺品的产品特点,明确制作材料、制作工艺、制作成本、制作周期等基本要素,具备基本的生产、销售、收藏的可行性。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参赛者独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的作品。

2、每幅作品设计图上,需包含产品效果图,设计尺寸图及简要工艺说明。设计图尺寸不超过297mm x 420mm(A3大小),参赛者需将参赛作品设计稿上传至指定邮箱(cnhhl@foxmail.com),

3、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评选办法

(一)本次活动将邀请国内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选工作。

(二)作品的评奖,按照大赛的主题和作品要求,制定具体的评奖办法,进行统一集中评奖。


七、奖项设施

本次大赛设:

一等奖   1名   奖金人民币10000元   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   2名   奖金人民币8000 元    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人民币5000元    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  20名   奖金人民币1000 元    颁发获奖证书


八、著作权说明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完全、自主、排他的独立著作权,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及其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同时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2、主办单位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权、印刷权、修改权和制作使用权利。

3、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主办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4、凡参赛者均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一旦参赛则视为认可本公告的所有内容。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蛇山西山坡特一号(430060)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27-88916996

邮箱:cnhhl@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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