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HGDZB-WHZC-2021-05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购买景区内自营门店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470884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计一个包:购买景区内自营门店劳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80.470884万元,服务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信息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购买景区内自营门店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购买景区内自营门店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磋商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1002891696@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12 月28日 14 时30 分
递交方式: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12 月28日 14 时30 分
开标地点: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费用为人民币300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蛇山西坡特1 号
联系人:刘锦
电话:027-888737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 号四楼(CFD 时代财富中心旁)
联系人:张小雷、冷子丰、陈湘
电话: 027-85252488
电子邮件: 1002891696@qq.com